主選單

好站連結

監事

1.監督理事會 執行大會之決 議案。
2.稽核本會之財 務收支及帳項 報告。
3.建議理事會興 革事項。
4.議決監事之辭職。

理事

1.召集會員大會。
2.執行大會決議案。
3.遵守政府法令及本章程所規定 之各項工作及任務。
4.主持一切會務之進行。
5.議決理事之辭職。

理事長

1.執行會員大會及理事會議決 案。
2.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綜理日常會務。
3.為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 聯席議之當然主席。



法學文章

展開 | 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