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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协议履行与变更
双方应遵守协议。
协议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十二、争议解决
因适用本协议所生争议,双方应尽速协商解决。
二十三、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
二十四、签署生效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各自完成相关准备后生效,最迟不
超过六十日。
本协议于四月二十六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董事长 江丙坤 会长 陈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