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翻開報紙都會看到很多社會案件,日常生活也常聽到他人受害的故事,例如在路上遭到飛車搶劫、女人被陌生人性騷擾、家中被小偷侵入、錢被詐騙集團騙走、看別人打架反而被打……等,一般人都覺得是運氣不好,但這其實是可以預防的。
【犯罪事件可預防,掌握時空環境三要素】
犯罪學上有一個「日常活動理論」(Routine Activity Theory,簡稱RAT),指的是強盜、綁票等暴力性犯罪,跟被害人、犯罪人的日常生活活動、生活型態有密切關聯。
分析犯罪事件的發生,在時空環境上需要三要素緊密結合:(一)有強烈動機的加害人,例如吸毒犯、沒錢生活的青年、性衝動少年;(二)有適合的被害「標的物」,像有人帶名牌皮包在街上行走、高級轎車停在路旁;(三)當時環境缺乏監控力,也就是有能力抑制犯罪發生的人不在場,比如屋主、兒童的父母、警察、保全不在場。
環觀社會常見的犯罪事例,可以發現這三個要件的出現與結合,確實促發刑事的發生,例如豪宅,有慣竊觀察了好幾天,發現晚上都沒開燈,試按電鈴也沒人應聲,附近又少有警車巡邏,自然成為首要目標。
所以,我在公開演講中,一直提醒聽眾,住家要安裝防盜保全設備、使用定時器開燈、打開收音機,利用燈光和聲響假裝有人在家,或是養狗看家,以及裝設自動開燈感應設備,使用警鈴、自動攝影機,可以嚇阻小偷;同時將貴重物品、金錢財產寄放銀行保險箱,或託人保管,避免成為小偷的好標的等,減除上述三要件同時存在的危險性。
【勿透露常不在家的跡象,容易成為行竊目標】
其實在辦案過程,偶爾會從竊賊的口中了解到他們選擇行竊目標的方法,一般來說,慣性或存心偷東西的人會在一定時間觀察,如果屋內很少亮燈、信箱內堆滿報紙雜誌信件,或門前空地雜草叢生、落葉滿地,就是他們最喜歡也最容易下手的處所,而且因為主人常不在家,作案時間從容,輕物就把屋內財物「大掃除」一遍。
所以,不常在家的主人,如果訂閱報章雜誌,可能要通知停送或請人處理信件,信件也不一定要寄到住家,門口或屋前空地也要注意定期打掃,以免給人很少回家的聯想……等等,做好風險控管,不要給別人下手的機會。
【運動別帶貴重物品,深夜返家提高警覺】
一般人在外面活動時,也要注入日常生活理論的觀念,例如晨間慢跑、晚間散步、假日運動,儘量少帶有價值的東西上路;常有學生打球,把手機、背包放在一邊,沒多久就被人乘隙偷走;又如婦女夜間上下班,經過暗巷,路上行人又少,務必左右察看,把皮包斜背在胸前,行走方向盡量和車輛反向行進;深夜回家,鄰居都睡了,開門時多注意四周有沒有陌生人,不要毫無警覺地逕自開門,忽略安全。
【自行車被竊風險高,保護愛車三要件】
現在,騎自行車是時尚運動,但是變速車與越野車價格不低,常有失竊問題,新聞還報導,小偷甚至用一根髮夾就可以解鎖,所以,除了使用更有安全性的鎖,也可參考上述三要件來保護車子,比如在家時儘量把自行車停在室內;外出時,儘可能放在自己視野所及的地方,一定要加鎖,最好鎖在欄杆、電線桿上;也不妨漆上容易辨識的標記,或記號、顏色,讓小偷興趣缺缺,減少犯罪誘因。
向來也有專門偷車勒索的集團,所以晚上最好把車停在自家車庫、停車場或光亮處所;在外停車時一定要熄火、取下鑰匙;下車時也不要將貴重物品放在車上,因為皮包或類似裝有鈔票的紙袋放在車內,最容易引起竊賊的動機;也有人會加裝暗鎖、警報器或取下電源線,同時送去修車或泊車時,注意有沒有被複製鑰匙,也是預防的好方法。
【超商深夜搶案多,防範可疑人物】
三更半夜便利商店被搶,櫃檯的工讀生在鏡頭前拍胸退驚的新聞畫面時有所見。其實,深夜顧客稀少,忽然有一名衣衫不整、東張西望的中年男子進門,店員就該想猜想這名男子也許經濟不好,剛完喝酒不過癮,手中又沒錢,剛好只有一個人顧店,就該提高警覺,手裡故意拿條狀工具,出聲招呼,就近監看,表現出足以操控現場的模樣,男子可能會知難而退,否則一個不留意,對方就可能搶酒要錢了。
法學櫥窗─犯罪被害人補償
因他人犯罪,致生命被剝奪或受重傷,以及因性侵害而受傷者,國家予以金錢補償,此犯罪行為包括故意或過失行為在內,性侵害犯罪行為包括刑法第221條等妨害性自主罪、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4條等犯罪。
補償的範圍包括:(1)受傷的醫療費,最高在40萬元以下。(2)死亡的殯喪費,最高在30萬元以下。(3)法定扶養費用,最高不得逾100萬元。(4)受重傷或性侵害的被害人所喪失、減少的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的支出,不得逾100萬元。(5)精神慰撫金在40萬元以下。
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等可向各地檢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