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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 - 本會消息 | 2015-11-20 | 人氣:359

法制論壇,熱烈精彩

第一屆大臺中法制論壇於2015年10月22日假臺中市政府台灣大道市政中心4樓集會堂舉辦,來自各界公務人員、學者專家等貴賓參加

本次論壇由臺中市政府法制局、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誠品商務法律事務所、台灣法學研究交流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法務會計研究發展協會及本會等聯合主辦,亞洲大學財法系宋明晰教授領軍,經過十個月辛勤規劃籌辦,在公益信託誠品法務會計研究發展基金大力贊助經費,讓論壇辦的有聲有色。

論壇開幕式,由台中市林佳龍市長致歡迎詞,市長林佳龍表示,希望此論壇持續辦下去,結合法界及各界力量,成為一個可以成為市政後盾的法學智庫平台。市長也將大台中法制論壇定位為市府的法制論壇,市府施政迫切需要一個法學智庫平台,而此論壇結合產官學的菁英,並匯集各界力量,希望未來能作為市府的法學後盾。

本會理事長施茂林教授致詞提到,從這幾年來看,台灣的公部門和企業體對法律風險的概念逐步在接受當中,體認到風險管理之重要性,他特別分析,風險管理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預防管理、第二階段危機管理、第三階段復原管理,台灣的很多公部門強調的是危機管理,不太做預防管理,如果從預防管理角度去切入,很多事情就可能不會發生。舉最簡單例子,到底公務機關法令是否要鬆綁?剛剛市長提到圖利罪,圖利罪大家都怪法院重判不合理,但大家了解涉案的圖利公務員都是行政機關,那個法令都行政機關自己訂的,法院只不過依行政機關定的法令來辦案,法令越嚴公務員越危險,所以法律鬆綁是預防管理非常重要的一環。再來要重視興利,但何者興利?何者圖利?從預防的角度去看,標的越小、範圍越窄、項目越特別,這可能就涉及圖利,反過來講,開正門走大路,謀的是公共的利益,是多數人的福利,對象非常寬廣,如開大路造大橋,沒有人會認為是圖利,這是興利。從預防的角度來說,興利是大格局,不是小的,所以不能因為這樣就說個別的小老百姓來申請就不准,重點在於是否合與法令,所以這是一個很重要基本概念。另外特別提到不法所得,以前在檢察機關辦案,跟同仁強調,要辦不法集團,最重要在斬斷金脈,所以黑心食物為什麼一直不斷,對一個不法商人來說,要的是不法利得,如能扣到,讓他血本無歸,相信如果全台灣的行政機關能好好利用行政法的規範去扣到他的不法所得,大家會發現白忙一場,可能會遏止很多的歪風,所以第二場研討會對在場的公務員來講,可以好好去體會,相信在未來公務推動有很大幫助。

今天演講分為三場,第一場主題演講為都市更新法制─回顧與展望,由中正大學法律學系謝哲勝教授報告,談到都市更新具有改善都市經濟及物質功能衰退情形、改善市容、改善居住環境與不動產增值等優點,符合公共利益,但對於某些社區的居民來說,都市更新破壞自己居住社區原有的文化和社會網路,使原有的社區文化及生活面臨瓦解,因而引發一些爭議。2012年台北市政府「依法」拆士林「文林苑都更案」王家住宅,引起激烈抗爭,使條例施行以來長久隱含的諸多問題浮出檯面,2013年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釋字第709號解釋,宣布條例部分違憲,也使此一爭議的解決顯得刻不容緩。都市更新符合公共利益,為都市更新條例所明定,因文林苑抗爭在程序部分、都市更新的「公共利益」、「多數決」機制的適用、都市更新計畫範圍的劃入、權益分配是否公平與公權力主體的角色有所爭議,因而引發此次修法。謝教授就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綜合評價為近半數並無修正必要,應落實法案影響評估及修正草案條文尚待修正。

第二場主題演講為追繳不法利得作為主要行政罰的法理基礎,由中興大學法律學系李惠宗主任報告,憲法保障正當程序取得之經濟利益做為財產權保障之標的。追繳不法利益所得做為裁罰主要方式,符合法理,符合人民正義理念,符合法律經濟學理,追繳不法利得應採外加說,除不法利德外,另外處行政罰罰緩;追繳不法利得應採淨額說,須扣除稅金、成本及其他必要支出,而追繳不法利益所得之對象得對行政機關為之。

第三場主題演講為鑑識會計制度於我國法制發展之展望─從訴訟權法理出發之鑑識會計制度理論再建構,由亞洲大學財經法律系宋明晰教授報告鑑識會計的主要內容是司法會計鑑定人對法務會計專門性問題做出的鑑定意見,而鑑識會計鑑定意見因社會科學的屬性而不具有天然的權威性,其如何嵌入我國的證據法則以及其證據能力在我國應如何處理,在我國法制與實務並未明文承認鑑識會計的情形下,頗有爭議。我國鑑識會計理論之發展基礎上可歸納為著重鑑識會計功能之功能說,以及透過比較法的比較與法律移植之比較法說,兩者均主張我國有引進鑑識會計制度之必要,並主張在現行證據法則上運用鑑識會計制度難度亦不高。為數年的努力下,我國對鑑識會計制度的引進仍然看不到進度,司法實務上也不普遍。建議重新架構以訴訟權保障出發之理論,做為我國推展鑑識會計制度的理論基礎。

每一場次的報告皆很精采,聽講者皆收穫滿滿,與談人也都有精闢的評論,中華法律風險管理學會監事楊俊彥律師擔任第二場與談人,秘書長王士豪律師擔任第三場與談人都有很精闢的評論,也提出自己的觀點回應報告人。一天下來,參加的通眾都有很好的收穫,都期望大臺中法制論壇要一直一直舉辦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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